详情描述
郑州市中级(四级)建(构)筑物消防员招生简章
根据《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以及公安部消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公消[2012]126号)精神要求,学校计划于2018年1月20日报名,单位和个人可根据需要自愿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中级人员:1、拟申办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操作人员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18至60周岁,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分析判断能力。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建(构)筑物中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二、培训内容及考试
1、培训内容:按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中级)》和国家统编教材施教,分为理论教学和技能操作两个方面,培训共计10天。理论课程主要学习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内容。技能操作主要培训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内容。
2、考试领证,分两步:
(1)培训结业考试;结业考试合格者将取得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颁发的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2)全国鉴定考试:全国鉴定考试由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河南)站具体组织实施。国家职业鉴定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
拟参加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人员请到鲁班培训进行报名,报名时请务必填写完整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学校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费用
1、报到时间
报到时间2018年1月20日。
2、培训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99号新通桥建达大厦808-809
3、培训费用
培训费+鉴定费共计3140元/人,其中鉴定费190元/人由鉴定站收取;
以上费用须在报到时一次交付完毕,现金支付或者转账支付(不支持刷卡)。
五、参训人员报到时须准备:
(1)近期小二寸(32×40mm)红底彩色免冠证件照7张和电子照片一份,用于存档、学理结业证书、鉴定考试及学理有关证件。
(2)本单位纳税人识别号(打印发票时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原件(或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各 2份(A4纸复印)。
(3) 具有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人员需提供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操作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开具的符合相关参训条件的专业年限工作证明(请注明实际工作年限,统一格式见附件3)。
(5)所在单位缴纳社保明细单(须加盖社保局公章及本单位财务印章);缴纳社保年限不足的,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财务部门出具的工资明细(加盖财务章)
(6)若为消防部队退伍人员,需提供本人退伍证(达到相应的年限)。
六、培训工作联系人: 张老师 18538232016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99号建达大厦809室。
图片展示

温馨提示
1、该信息由列表网网友发布,其真实性及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列表网仅引用以供用户参考,详情请阅读列表网免责条款。
2、在签订合同或相关协议之前,任何要求预付定金、汇款等方式均存在风险,谨防上当受骗!